| 农村金融市场到底需要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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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2007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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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既有金融业本身的原因,也有农村经济环境和政策的因素,归纳起来可用“三缺三不缺”概括:
一是不缺信贷,缺信用。数据表明,在我国金融部门的贷款中,农业贷款比重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产业构成比重大体相当。以山东省为例,2005年末,全省农业贷款余额1561亿元,农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为11.67%,仅低于产业构成比重0.17个百分点(2005年山东省农业增加值占GDP的11.84%),远高于财政支出用于农业投入的7%左右的比例。
农业部门金融需求难以获得足够份额的主要原因,是农业部门普遍缺乏信用工具,从而造成贷款难。据调查,农户或农村民营企业因为“找不到担保人”和“没有合适的抵押物”而得不到贷款支持的占60%以上。
二是不缺资金,缺机制。2005年末,山东省(不含青岛)乡镇以下(含乡镇)存款余额为2053.96亿元,占县域存款余额的40.38%;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857.38亿元。从县域金融机构的可用头寸看,尚有1500亿元。由此可见,农村可贷资金是宽裕的。但问题在于来源于农村的资金缺乏有效的疏导和回流机制。
三是不缺银行,缺竞争。数据表明,农村金融短缺的关键并不在银行类型和机构数量的缺乏,关键在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不清,各类金融机构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农信社在当前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同时,也基本是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者。垄断的农村金融市场缺乏外部竞争压力,造成了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感应迟钝”,提供于“三农”的金融产品单一,仅仅包括传统的存贷业务、结算业务和代理业务等。
根据本人在多年基层工作中的了解与思考,建议应从以下方面着手解决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
首先,采取有效方式促使农村资源转化为金融信用。一是对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住宅,建议采取发证确权等有效方式,促使农民手中的资源能够转化为金融部门认可的、可流转的信用手段。二是成立由政府出资的县域信用担保中心。三是发展亲友链、社区链为特征的关系型贷款和关系借贷,继续积极开展“文明信用工程”建设。四是银行业应继续完善贷款担保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动产抵押、权利质押等有效担保方式,进一步发掘符合农户和农村经济特点的抵押物。对抵押担保不足,但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企业,可审慎发放信用贷款或由几家小企业相互联保发放联保贷款。
其次,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一是应支持农业银行在新农村建设中合理布局,按照自身分工拓展金融服务业务。二是农业发展银行应按照功能扩大的改革方向,扩大业务范围和业务领域,增强支农服务功能。三是应鼓励和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四是积极引导邮储机构开办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参与农村市场竞争,搞活农村市场。五是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应引导其将一定比例的资金投放到当地。另外,政府需要放宽对民间借贷、民间融资的限制。
最后,积极构建商业可持续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农村信贷资金供给不足,应通过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价格形成机制来加以缓解,不能单纯依靠向有关金融机构施加政策性压力来解决。总的原则是应遵循市场规律,明确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用市场原则促进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功能交叉和适度竞争,在竞争中形成风险定价机制。同时通过有效竞争,进一步降低利率水平,增加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使农民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作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局长 王进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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