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性农业再保险支持体系迈出第一步 |
|
| 来源:经济日报 2007年5月31日 |
|
本报讯记者江帆报道:近日,在中国保监会的推动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和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主要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共同与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签订了政策性农业再保险框架协议,为2007年享受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吉林等六省市的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再保险作出初步安排。
协议包含三部分,即政策性农险再保险的基本原则;政策性农险再保险的基本框架结构;政策性农险再保险的基本运作方法。并计划尝试进一步在全球再保市场上分散巨灾风险。
2006年,由于大力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农业保险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46亿元,同比增长13%;赔款支出5.84亿元,农业保险保额达733.21亿元;约为7300万亩农作物和1.1亿头(羽)牲畜(家禽)提供了农业保险的保障。但是由于缺乏再保险支持和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风险无法在更广的范围内分散,保险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经营能力受到较大影响,农业保险试点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为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稳步推进,中国保监会组织有关单位,在认真研究分析试点地区农业风险分布特征的基础上,确定了以赔付率超赔分保模式为基本框架的政策性农险再保险安排。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协议的签署,仅是我国朝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支持体系和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迈出的第一步。下一步,保监会将积极协调有关部委,探索建立更高层面的巨灾风险准备金,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分散农业巨灾风险的新途径,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
|
|
|